作者:沈阳 中国兽医协会媒体传播小组组长、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客座研究员
这几天,网上不同的媒体平台在热议“羊奶粉被查出有牛奶成份的问题”,有一方用《陕西羊奶粉不胡说! 还是听专家的,别怕》这样的标题,另一方则用《总有一些配方羊奶粉企业如此阳光!》用我国近年婴儿喝羊奶粉过敏致病例(致死)报道反驳。让我们作为同行看后不知道该信谁的。而背后是指向刚刚上市不久的某羊奶粉生产企业。
在写此文之前,本人查了一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6年11月16日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解读。这是2012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进药店按药品GSP要求管理政策出台以来的又一个新政策,目的是确保涉及婴幼儿食品进入国家最严格的安全监管有效落地。
回到上面的网上羊奶粉舆情论战,发现用“羊奶粉”百度一下,找到相关新闻约15000篇,而有关羊奶粉被查出有牛奶成份的问题找到相关新闻645篇,显然,这次网络论战很热闹。翻阅这双方针峰相对的观点,还是发现这“各执其是”有些问题:
首先,陕西渭南药监局近日公布,陕西样祥祥乳业有限公司、陕西红星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羊奶首家上市公司红星美羚的前身)等6家羊奶粉企业被检查出存在不同的问题,并责令企业整改。例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四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6年 第6号)》就有其中一次通报。这是铁的事实。
其次,据介绍,2016年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王平在一个乳业大会上表示:同一乳制品有两种以上动物性原料来源的,要标清楚动物来源,包括用的是牛乳清粉,还是羊乳清粉,必须标注清楚。王平称,我们有专家已明确表示,有实际的临床死亡案例,就是(消费者)以为是羊奶粉,没有过敏原,以为可以(吃),结果没想到里面是牛乳清”。“所以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必须标注!”王平表示:“尽管有企业还是有一定的意见,但是从公众的安全健康考虑,这是必须要求的!”。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态度是明确的,没有讨价还价之余地。
最后,从食品安全角度,羊奶粉被查出有牛奶成份的本质是造假!用我国近年婴儿喝羊奶粉过敏致病例作反驳不是核心,因为婴儿喝羊奶粉过敏致病例(致死)新闻报道不是严谨的临床病例报道,这同初生婴儿打疫苗也会出现过敏致死(残)病例一样, 不代表羊奶粉不可给婴儿喝。这后面的问题是临床免疫流行病学的专业、严谨表述问题。
作为一直参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食品药品宣传媒体从业者,本人支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的严格执行,同时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严查有牛奶成份的羊奶粉生产企业,因为它同奶粉加三聚氰胺冒充大蛋白质的本质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