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16第五届中国(乐陵)红枣暨健康食品产业博览会”函
来源:未知 | 点击次数 :次 | 更新时间:2016-06-29 20:17
关于邀请参加“2016第五届中国(乐陵)红枣暨健康食品产业博览会”函
各有关单位:
山东乐陵市是“中国金丝小枣之乡”,枣文化和栽培历史达3000多年。境内现拥有枣树2500多万株,千年以上的古枣树3800多棵,面积达50万亩,是世界上最大的千年枣林。
为推动当地红枣产业及地方经济发展,1988年以来,乐陵市以枣为媒,连续举办了26届(每年一届)中国乐陵金丝小枣文化节。2012年始,每年举办中国(乐陵)红枣暨健康食品产业博览会,累计合同交易额近50亿元,签订采购项目2000多个,参会客流量达70万人次,是中国唯一红枣类博览会和中国最大规模的红枣产业交易平台。
“2016第五届中国(乐陵)红枣暨健康食品产业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10日至12日继续举办,本届展会不论规模档次将再创新高,将组织邀请全国经销商、代理商前来采购,预计近10万人参会。好客山东欢迎您,特此邀请,具体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6第五届中国(乐陵)红枣暨健康食品产业博览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0-12日
地点:中国·山东省乐陵市
三、预设规模:
面积4万㎡、 展商600余家、观众10万人次。
四、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农业厅
乐陵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乐陵市节庆办公室
组织单位
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
山东中贸国际经济贸易推广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
乐陵市德润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百枣纲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五、展会荣誉:
国家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展会
六、买家来源:
1、流通领域:果品、副食品批发贸易商、经销商、零售商、进口商、加盟商、网商等。
2、采购商:国内各省市大型商超、卖场、便利店等。
3、团购商:全国各省市机关单位、大型集团、商业地产、餐厅、零售商等。
4、国际贸易商:海外食品国际贸易商、采购商、进出口单位。
5、协会媒介:各省市行业主管单位、食品商协会、媒介媒体。
七、同期活动:
1、2016食品发展高峰论坛;
2、2016“枣博会”优质产品评奖活动;
3、供销对接签约仪式;
4、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八、日程安排:
2016年9月7-9日 布展
2016年9月10日上午 盛大开幕式
2016年9月10日-12日 参观洽谈、采购订货
2016年9月10日-12日 相关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日16:00 撤展
九、主流媒体:
大会与200多家权威高端媒体形成强大的合作联盟。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国际在线、中国经营报、中国日报、新浪、凤凰、搜狐、FOOD INDUSTRY 、Asia Food、Global Food Mate、食品界、世界食品网、食品产业网、21食品商务网、中国食品网、中国红枣网、中国果品网等120余家主流媒体进行持续报道。
十、观众邀请:
1、大巴模式:组委会派摆渡大巴车将经销商从入住酒店与会展中心相连接;
2、酒店接待:为提前登记的经销商免费提供酒店住宿2晚
3、展前招商:在展会招商过程中动态化将报名参展企业的产品及招商新政策传递给经销商,使展商在展前就可能得到效果。
4、行业展会宣传:通过全国各大糖酒食品展会大量派发邀请函、门票、展讯,激发买方兴趣,形成全方位、轰炸式宣传。
5、专业市场宣传:结合华东地区、华北地区、中部地区各大批发市场制作巨幅广告牌。
6、 统一组织山东省十七地市以及下辖133个县区的重点企业、代理商前来参观、洽谈、订货。
7、省外观众邀请:力邀华东、华北、中部、东北、西部、华南等地区的专业观众,大会将免费提供酒店住宿的优惠政策吸引专业观众参会、采购。
8、派发50万张参观劵和20万份请柬以及10万份《展前预览》直接邀请国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酒店和代理商前来参观、洽谈、订货
十一、参展范围:
1、枣制品展区:
2、健康食品展区:
3、相关食品展区:
4、酒类展区;
5、其他相关类展区
十二、参展须知:
1、展位安排原则:先报名、先安排。
2、参展商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展报到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口食品应提交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食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经销单位公章,无上述证件的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进入现场布展交易。
3、展商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严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侵犯他人商标及知识产权的商品等进入现场交易,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参展结果自负,不得展出与本展览会无关的产品(如皮带、箱包、服装、玩具、饰品、字画等)。
4、所有展位一经预定,禁止退换和转让。参展商品必须与《参展申请表》所列一致,禁止拼摊,如有私自转让、合租、拼摊现象的,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展资格并给予封展处罚,经济损失自负。
5、所有参展企业凭借《参展申请表》在展会现场领取《参展证》,《展位证》是本届交易会唯一参展身份证明的文件,凭此证办理其它所有证件的领取,本证遗失不补,请参展企业妥善保管。
参会参展联系:
山东中贸国际经济贸易推广服务中心
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电 话:0531-8235 0000
传 真:0531-8892 7900
电 邮:zhongmao9999@126.com
官 网:www.lljhb.cn
联系人:路经理
电 话:18553122117